發布時間: 2022.03.05
作業環境空氣中有害物質容許濃度在職業衛生監督和職業病防治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在勞動衛生工作實踐中,對各種職業性有害因素常規定一個接觸限量,簡稱為職業接觸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在不同國家、機構或團體對職業接觸限值所使用的名稱不盡相同。我國對作業環境空氣中有害物質的接觸限值分為三種∶最高容許濃度(Maximum Allowable Concentration, MAC);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Permissible Exposure Concetration-Time-Weighted Average, PEC-TWA);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Permissible Exposure Concentration-Short Term Exposure Limit, PEC-STEL)。最高容許濃度,是指任何有代表性的采樣測定均不得超過的濃度。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是按8小時工作日的時間加權平均濃度規定的容許濃度。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是指每次接觸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每天接觸不超過4次,且前后兩次接觸至少要間隔60分鐘;同時當日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亦不得超過。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PEC-STEL)迄今我國尚未制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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